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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打击传销已逾十年,为什么传销依然活跃?传销人员究竟中了什么魔法而执迷不悟?记者通过大量调查采访一一揭开谜底
一连串从民间反传人士处获悉的数据震惊了记者——
目前全国从事传销的人员至少上千万,仅广西就有200多万人。广西的来宾、贵港、玉林、桂林、柳州、梧州、北海、南宁等城市基本成了传销的代名词,每个城市聚集的传销人员多达10多万;
全国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有大量传销分子的身影。广西、河北、山东、河南、贵州、云南、山西、陕西、安徽、江苏、浙江、东北三省、湖南、湖北、江西、四川、内蒙古等省份的大部分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市,均聚集了几万乃至十几万传销分子;
传销从业人员正在从下岗工人、农民、打工者、退伍军人,扩展到大学生、高级知识分子、退休干部……
国家打击传销已逾十年,重大的打传行动不胜枚举,打传宣传不计其数,为什么传销活跃依然?传销组织用了什么魔法让参加者六亲不认、执迷不悟?
国家“暗中支持”纯属捏造
根据记者的切身体验和调查,“国家暗中支持”是各类传销蛊惑人心的第一大法宝。
“传销违法”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传销理论家”用以消解新人心理防线的第一招就是:用各种方式强调,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不是传销,而是国家暗中支持的一项新生事物。至于国家为什么要支持,不同地区的传销组织提出的理论依据各不相同:陕西的会说是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的会说是为了振兴东北,河南的会说是支持中部崛起,广西的会说是为了开发北海……而所有传销组织共同谈到的几个理由是:国家为了应对世贸组织,为了保护民族工业,为了对抗安利等外资企业……
深入广西桂林调查传销时,记者听到最多的说法是,“连锁销售”是原经贸部长石广生1998年5月12日从新加坡引进投放到两广地区做试点的利国利民的新事物。回到北京后,记者分别致函石广生的秘书、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求证。
石广生的秘书的回复是:所谓石广生引进“连锁销售”的说法纯属捏造。
商务部的回复是:商务部对此说法很震惊,他们会严查;所谓广西的“连锁销售”是国家暗中支持和默许的,更是无稽之谈;除了国家审批的20家直销企业,国家决不可能支持任何其他人从事直销活动,获得直销许可证的20家直销企业名单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的网站可以查到;至于传销人员反复强调的“允许存在,低调宣传,控制发展、严格管理”的十六字方针,只能是传销分子的信口开河。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禁止传销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与国家工商总局的回答基本一致:国家绝对不可能支持广西的所谓“连锁销售”,国家打击传销的态度很坚决,除了20家获得直销许可证的企业,国家不会默许任何地方的传销活动;至于传销是为了应对世贸组织、抵制外资、保护民族工业的说辞全是骗人之词;国家正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
随后,记者又以匿名举报人的身份致电广西桂林工商局,询问“连锁销售”是不是传销,是否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和默许,桂林工商局打传办的人笑道:全是胡说八道!桂林工商局对打击传销决不含糊。而记者到广西调查时传销人员无数次告诉我的是:如果给当地工商局举报,他们会问,有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没有,你自己不做就回家。
那么,记者到广西调查时遇到的两位同乡退休干部的身份是不是真实的呢?
记者致电该县县委办公室核实,该人确实曾任职该县县委办公室,后来又调到某县保险公司工作。但记者查询的简历时发现,的母校是上海师范大学而不是那位县委退休干部所说的北京师范大学,因而不可能与他同学。记者又致电某县公安局,得到的回答是,“县委退休老干部”的下线和表弟确系该局退休人员。
滞桂期间,传销人员一再强调的另一个“事实”是,广西的连锁销售是得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支持的,他们出示的传销书籍上印着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的讲话和题词。记者致电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协会相关负责人很气愤:那全是子虚乌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跟广西的所谓“连锁销售”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广西传销人员所谓“为了发展连锁销售,广西当地政府用无息贷款的方式鼓励当地人买房,然后出租给做连锁销售的人住”, “传销人员相互打手机不要钱”之类的说辞,记者分别以匿名的方式致电桂林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经营部门,桂林的移动通讯公司,广西电信管理局监督管理处求证,得到的回答一律是:子虚乌有!
“为什么不抓我们”
调查采访中,传销人员不断反问质疑的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违法的,国家为什么不把我们抓起来?而以前的打传行动确实表明,一轮轮打传行动之后,被拘留遣送的传销人员很快又回到了“传销第一线”。
经过对国家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及反传专家、反传志愿者的采访,传销屡打不绝、甚至越打越多背后的原因终于慢慢得以还原。
到目前为止,处罚传销的法律依据只有2005年8月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而且对传销的处罚规定较为笼统含糊,规定最高经济处罚为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此前颁布的打击传销的相关文件规定,追究传销分子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25条的非法经营罪。该条款规定,违规者将视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现实情况是,高级别传销头目行踪诡秘,打传行动中很难抓到他们,偶尔抓到,取证定罪却非常困难,因为传销交易是单线联系,没有任何交易凭证,到最后量刑处罚很难对传销分子构成威慑作用。
平时组织传销课堂、聚会的都是C级以下的底层人员,每次打传行动中被抓的就是这部分人,数量庞大,且基本是受害者,国家的政策是以说服教育为主,达不到判刑程度,最后只能是或抓到派出所后又毫发无损地放出来,或没收他们的生活用品、说服教育后放他们回家,或者遣散回去又半路返回来。但到头来又给传销头目进一步制造了洗脑的口实:你看国家是不是表面打击暗中扶持?不少新人正是听了他们的这套说辞一头扎进传销而不肯回头的。
除了法律不完善外,打传不力还与目前国家打击传销的体制缺陷有关。国家打击传销的主要执行部门是工商局,其次是公安局,量刑依据是非法经营罪。工商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资格拘捕人,公安部门又不管市场经营行为,造成打传行动中责、权、利不明确,量刑定罪困难。
另一个客观情况是人员配置力量弱。记者到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禁止传销处采访时发现,这个负责全国30多个省份打传工作的部门只有4名工作人员。地方各省市工商局的公平交易科往往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以传销“重灾区”广西来宾市为例,此前有媒体报道该市工商局打传办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而他们要对付的却是10万传销分子。因而他们最多只能配合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突袭一下传销课堂,说服教育一下被抓传销分子,偶尔帮助解救传销受害者。正如广西桂林工商局打传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那样:“传销是老鼠会,你打了这儿,他又跑到那儿,还有人从国外遥控指挥,我们拿他们也没有办法。”
一方面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连年联合发文打击传销,另一方面法律依据不完善、打传体制存在缺陷、人力配置薄弱又导致打传往往陷入一阵风模式,到头来反而给传销头目提供了洗脑依据,致使传销越打越多。
五级三节出局制只是“暴富神话”
要诱惑人做传销,必须解决两大问题:一是犯不犯法?二是能不能赚钱?“国家暗中支持”的说辞打消了新人犯不犯法的顾虑。那么,他们给新人洗脑的第二大法宝是什么呢?“能使人短期暴富”的五级三节制。
五级三节制是中国目前各类传销用得最多的奖金分配模式,虽然长江南北传销模式稍有不同(北方传销少部分采用六级四节制,南方传销基本上买一份产品的基数是3800元,北方是2900元),但奖金分配制度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以五级三节制为基础演变而来的。
传销分子洗脑时说,五级三节制得过亚太直销大奖,是美国哈佛大学数学研究生发明的,是目前最人性化的直销模式,等等。事实真相如何呢?
记者通过采访知名直销专家获悉,五级三节制是30多年前日本商人发明的欺诈性商业游戏,曾在日本引发极其严重的社会事件,传到台湾后,又在台湾引起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上世纪90年代,由台湾新田公司将这个模式带到大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后被中国政府明令禁止。五级三节制是各国禁止的典型的金字塔模式!
所谓五级三节制,就是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五级从低到高用英文字母E、D、C、B、A代替,中文名称对应的分别是实习业务员(1~2份)、业务组长(3~9份)、业务主任(10~64份)、业务经理(65~599份)和高级业务员(600份以上)。由E到D到C为第一晋升阶段,只要销售份额达到(10份),当月当日晋升;由C到B为第二个晋升阶段,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销售产品份额必须达到65份,二是必须培养两名直接业务主任,实行次月一日晋升;第三个阶段为B到A,同样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销售份额达到600份,培养3名直接业务经理,实行隔月一日晋升制。
按照传销人员的说法,五级三节制实行的是等腰梯形出局制,每个人只能发展3个下线,当总销售份额达到600份、满足晋升条件就成为A级,叫做上了等腰梯形的平台。上了平台就差不多走向了成功,因为上了平台就可以拿6万~10万元的底薪加上每份380元的间接提成。当自己的一个下线上A后,自己就后退一步,每份拿57元(1.5%)的提成,当又一个下线上平台后,自己再退一步,每份拿38元(1%)的提成,当三个下线全上平台后,自己每份拿19元(0.5%),下线再进一步,自己就没有钱拿了,走完全过程总共可以拿到380万元。这就是投入3800元收获380万元、“皇帝江山轮流坐”的出局制的由来。
五级三节制是一套复杂的数学演算陷阱,一般人都会被弄得头脑发昏,失去判断力。
叶飘零曾做到A级老总,独立操控过团队,参与了完善五级三节制的“学说”,不过,他现在已成为一名反传志愿者。叶飘零告诉记者,“出局”是个天大的谎言,永远也不可能有谁真正出局。
五级三节制最大的陷阱在于下线与自己平级时就没有提成可拿,而这一点,传销课堂上是不可能讲出来的,只有做到B级两三个月后才能“悟透”。
叶飘零介绍说,B级经理下面有3个下线,当自己晋升为B级后,下线很快亦会晋升为B级。一般两三个月后,3个下线即可全部晋升,所以一般上B级后,开始两三个月有可能拿到万元月收入,但是很快就没有提成可拿了。而从B级升到A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会持续一年甚至两年三年,期间要吃要住要培养团队,需要大笔开销,所以,到头来B级的进账是很少的,有时每月只有几十或几百元的收入。但是为了缥缈的上A出局,不少人选择了熬,有人选择了抱憾退出。那是不是上A(平台)就熬出头了呢?一样的道理,当自己上A(平台)之后,或许第一个月确实发展了几百份的业绩,但因为是隔月晋升,当自己晋升为A级时,自己的下线又很快就晋升为A了,所以,A级20万元的月薪基本上是一个海市蜃楼。
叶飘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记者,做到A级别最多可以捞回本钱。按五级三节制的算法,做到A级最多可以拿回二三十万元,而自己全家族几十人全部投入的远不止这个数,还不计时间和亲情。记者从其他几名曾做到A级最后选择退出的人那里,得到了近似的回答。
那么,五级三节制的钱最后落到谁的手里了呢?网头(操盘手)才是最大的赢家。从五级三节制的奖金分配模式可以看出,每份产品3800元分成45%和55%,55%是各级别的提成,另外45%说是作为成本和税收,实际上是被网头拿去了。而网头要拿到380万元,又至少需要发展2200人(380万÷3800×45%=2200)。用一些了解传销内幕的人士的话说,传销只有单干(当网头)才能赚到钱!
不过,叶飘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记者,事实上,网头要赚到380万元,真正发展的人数绝对不止2200个人,组建团队、租课堂、包装自己、住宾馆、租车、给及方方面的打点都需要大笔开支,真正到手的钱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多。真正能赚到钱的应该是当地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住、为传销人员提供吃喝拉撒服务的当地人。
一位直销专家告诉记者,传销确实能让极少金字塔顶上的人赚到钱(实际上就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但他们却把1%的赚钱概率说成100%。五级三节制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数字游戏,有人干脆称之为几个人在上面坐庄圈钱的!
大A到底哪里去了
到广西调查期间,传销人员屡次向我提起,上了平台(大A)的人都被政府集中安排到南宁、桂林、柳州接受统一培训去了,平时很少能见到他们。
但实际上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叶飘零及另外几位隐姓埋名的大A告诉记者,那些所谓的A级老总,对底下的人说是集中到南宁、柳州、桂林居住,实际上是躲起来了。他们平时东躲西藏、行踪诡秘,经常变换手机号码,与下线是单线联系,即使最亲近的下线(老婆或老公)亦很难知其行踪。他们为什么不敢见人呢?因为做到A级以后,对传销的骗人内幕就会彻底看清,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身不由己了。网头(幕后操盘手)会威胁恐吓他们(网头们都有各种保护势力),绝对不能把真相透露出去,他们必须一如既往地骗下去。即使偶尔现身,都必须借钱包装一番,穿上名牌西装,戴上硕大的假金戒指、项链,租上高档宝马车……有时为了让底下的人相信他们确实能赚大钱,大A们还会继续拉自己最亲近的一两个人(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等)加入自己的团队,以稳定队伍。
除了网头的威胁利诱,担心下线报复是大A一路走到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每个大A身后的数百乃至数千人,基本上是自己家族的人或者亲朋好友,他们之所以放弃原来的学业、事业,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甚至卖掉家产,投身“传销事业”,完全是听信他的赚钱神话。如果他们发现原来是一场,他们会作何反应,可想而知。用亲身经历过的人的话说,传销就像一样,虽然自己深受其害,但仍然抱着捞回本钱的侥幸继续走下去。
大A玩失踪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躲避法律的制裁。
大A真正的出路在哪里呢?记者获得的消息是,要么流落他乡,要么私下拉出一帮人单干,要么留下来继续骗人,留下来的人又不得不相互排挤、钩心斗角,甚至火拼。
传销靠什么“笼络”人心
传销之所以能够吸引众多的人为之痴迷,还与传销分子不断完善起来的一套管理模式有关。
首先是利用传销课堂营造“友好”气氛、激发人“追求成功”的欲望。加入传销队伍的不少人是来自社会下层的民众,他们很容易被传销讲堂里的集体氛围所感染,找到归属感和尊重感。对那些中小企业主来说,他们需要更多的成功和崇拜来获得身份认同,传销组织会根据他们的需求再炮制另一份成功诱惑。
其次,复制谎言。传销管理的重要特征就是“复制”,上线将一些“理论”和“故事”复制给下线,下线再复制给下线,一直继续下去,然后周围的人会讲同样的话和同样的故事。当一个新人身处封闭环境中,听到的是一样的说法,久而久之,自然会失去正常的判断力。
再次,利用从众心理。传销分子给新人洗脑时,经常说的几句话是:“那么多人都在做”,“难道几百万人都是傻瓜,几百万人脑子都进了水?”对一般的人来说,是很难保持冷静的。
又次,打出民族大义的幌子。传销分子经常会给传销包装上抵制外资、保护民族工业、解决就业等华丽外衣,加上千载难逢的赚钱机遇的诱惑,足以击溃任何不明就里者的心理防线。
最后,传销组织中的之所以能一直维持下去,与传销组织管理中的“神秘”密切相关。传销管理规定,一个级别只知道一个级别的事,严禁打听上一级别的事,上下线之间保持单线联系,下线绝对服从组织管理。所以,虽然B级以上的人尔虞我诈,但底下的人浑然不觉,一直延续着人性化管理的假象。可以说,神秘是整个传销能生存延续的核心。
直销仅仅是一种非主流营销模式
传销人员不断强调的一个论点是,“连锁销售是国家暗中支持的新生试点事物”,以“连锁销售”为代表的直销模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第五次经济浪潮……
直销真是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吗?
多位市场营销学专家告诉记者,直销只是一种非主流的销售模式。现代意义上的直销大约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是一些家庭妇女兼职销售化妆品之类的小商品以补贴家用的手段,因而它只适合一些特定的行业和企业采用,不可能成为世界商业模式的主流。
中国人民大学营销学专家牛海鹏认为,直销不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方式,它只对一些特殊行业适用(比如保险),大多数厂商是不选择直销模式的,大家熟知的戴尔公司,采用的直销模式亦是直复营销(direct-marketing),与安利等公司采用的人际销售模式有很大的不同。牛海鹏说,人际传播成本只能更高,因为传统模式虽然打广告要花钱,但是广告信息可能被1亿人同时看到,分摊到单个产品的成本就低得多;直销赚钱只是少数,大部分人是赚不了钱的,美国直销行业的大部分人收入是很低的,直销的产品不是很容易销售的,因此,很多发达国家,除了雅芳等少数化妆品企业,很少采用“直销”模式。
美国直销专家罗伯特2005年10月接受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杨谦采访时说,上门直销在过去商业不发达时代比较普遍,然而随着大型超市和网上购物的普及,上门直销已经没有必要了。上世纪60年代末,直销曾在美国一度销声匿迹,只有雅芳等很少几家公司做得不错,产品通常是一些专门为妇女设计的个人护理品或者非常特殊化的家居用品。直销公司的销售额只占美国市场份额的很小一部分。上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了多层次传销,但多层次直销公司实施金字塔计划的情况非常普遍。
只有传销人员才会对别人说什么东盟国际市场、又投入多少多少个亿啦、待遇有多少万啦之类的,而且一般还说是在什么柳来开发区呀,这个地名也是子虚乌有的。如果有人上当的话,他们先是叫你到柳州,然后再转来转去叫你最终到达全国最大的传销窝点:来宾市 这个名词几乎可以确定为传销人员发明创造的,如果曾经有人叫你到这个地方来的话,那么请提高警惕!
一定要看
广西梧州历年冬季平均温度是多少,
广西梧州冬季平均温度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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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气寒冷。
白天平均20.0℃,建议穿单层棉麻面料的短套装、T恤衫、薄牛仔衫裤、休闲服、职业套装等舒适的衣服。夜间平均11.0℃,建议穿套装、夹衣、风衣、休闲装、夹克衫、西装、薄毛衣等保暖衣服。梧州冬季为旱季,降水非常少,建议多补充水分。
服饰体现的社会文化观念
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关系是近年来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研究中的新课题,认识这一问题不仅要在理论上进行新的探索,更要从实证研究上开拓新的领域,把非观念性(即文本性)的资料,引入思想史的范畴,或从思想史的角度解释生活方式的变迁。本文以服装为例提出这一问题,是基于这样的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模式是礼俗文化,这是以礼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它以血缘为纽带,以等级分配为核心,以伦理道德为本位,渗透中国人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权力财产的分配到日用器物的消费,几乎无所不在,就其内容来说具有等级序列、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三位一体的结构。精英文化的伦理价值观以无可匹敌的强劲的势态渗进衣食住行,肇成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化,从而使世俗生活理性化,这就是世俗理性。对此说得最坦率的是明清理学家们提出的“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想命题,它要求人们以伦理之道观照日常生活;又从日常生活体体会人伦事理,这是中华文明区别其他文明的重要特色。中国传统文化的近代化离不开这三位一体文化结构的解体,也离不开从生活方式上观照,服装是突出的一例
一、衣冠之治在清代的强化与民族意识危机
在物质生活中,衣冠服饰是衣食住行之首,它最显著、最充分地表现人们的身份地位,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在衣冠服饰上有极其强烈的反映,这在中外概不例外,在中国又与礼制相结合,并成为礼制的重要内容。历代王朝都以“会典”、“律例”、“典章”或“车服制”、“舆服制”、“丧服制”等各种条文颁布律令,规范和管理各阶层的穿衣戴帽,从服装的质料、色彩、花纹和款式都有详尽的规定,不遗琐细地区分君臣士庶服装的差别,违者要以僭礼逾制处以重罚,这是华夏族的传统。所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1) 这说明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以衣冠礼仪的美誉“华夏”作为族称,这既有重视仪容的方面,也包括用服装区分尊卑贵贱这一套规章制度,使森严的等级管制深入到穿衣戴帽,在华夏文明中形成衣冠之治的传统,这是中国服饰制度的特色。
清朝是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统治者为了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强制推行满人的服饰,禁止汉人穿汉装的法令非常严厉,坚持佩戴前朝方巾的儒生,往往遭到杀戮,这在各地引起轩然大波。最令汉人反感的是按满族的习俗在前额剃发,后脑留发梳条大辫子。有的士大夫为了保持汉民族的气节,宁可剃了光头当和尚;有的在头部画上明朝的方巾,以示不忘故国衣冠;有的取名守发、首发,用隐讳的文字表达内心的愤慨。汉人的强烈抵制,迫使清王朝采取男从女不从,生从不从,阳从阴不从,所谓“十不从”的对策,这才使剃发易服的民怨得到缓和,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
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这标帜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与明代不同的是,这补子是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级别。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叠叠,还要佩戴各种朝珠、朝带、玉佩、彩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都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服饰的等级之别,缕分细析到极至。女装虽然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样重重叠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
所以清王朝对明朝服制的变更,对华夏族的衣冠形成冲击,却从未动摇华夏族的衣冠之治,因为在华夏族的衣冠之治中,衣冠服饰不仅仅是生活的消费品,也是尊卑贵贱等级序列的标志,这是物质的也是身份、地位的社会待遇,所以衣冠之治实际上是衣冠之别,有关种种穿靴、戴帽、着装、佩饰的烦琐规定,莫不是深入到生活的每一细部,维持森严的阶级统治。所以清王朝服饰变更的是形制,而不是它的实质性内容,而形制也是为了压抑和淡化汉人的民族意识,加强清人的统治。正是因为如此,清王朝继承、强化了华夏衣冠之治的传统,并掺进民族压迫意识,形成清代的服饰制度。这也意味着当清王朝统治走向衰微,上升到一定地步,必然要在服饰方面再起风波。
到清末,王朝统治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满汉文化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融汇,习俗相沿,代代相承,清人的服饰已经为汉人所认同,并形成新的服饰传统,但是潜藏在清初服饰变更中的民族意识并末消亡。当社会矛盾尖锐,阶级冲突激化时期,当初强制汉人剃发易服留下的民族创伤又重新复萌,成为汉人联合反对清王朝的契机。太平军揭竿而起,就以“蓄发易服”号召汉人反清,这对清代的衣冠之治是一重创。
二、太平军“蓄发易服”的旋风与不变的衣冠之治
太平军起自贫苦农民,起义之初不论是头领还是普通一兵,在衣襟上概用黄布条为记,穿着简陋,自无服制之别。占领武昌后,势力日益壮大,舆马服饰即有分别,进入南京,洪秀全坐上天国的统治宝座后,立即仿效帝王之制,专设“典衣衙”,从袍服、靴帽的质料、颜色、长短,一律按官职的级别定出标准,以显示等级的差异。各级将领都穿红袍马褂,包头布的色彩和用料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官高一级,拖长一寸。1861年颁布《钦定士阶条例》限定:“民间居常所戴之帽,皆用乌布纂帽。其富厚殷实之人,则缎绉纱,任由自便,但不得用别样颜色,致与有官爵者相混。”(2) 同时对秀士、俊士、杰士、达士、国士、武士、榜眼、探花、状元的衣帽袍靴式样也作了与其身份相应的规定。对士兵的服饰并无定制,一般的是裹头、扎巾、短衣、花鞋,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蓄发系长穗,飘飘下垂。
剃头蓄发和翎顶冠戴是满清统治者法定的官服,太平军首先从这里开刀,严厉禁穿清朝官服,要求男子蓄发留须、妇女放足。在《奉天讨胡檄》的文告中宣称: “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令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令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人忘其根本也。”(3) 认为清朝官员的衣冠是“妖服”,在所到之处一概加以撕毁。每占领一地,第一道公告往往是命令蓄发,宣布“有再剃者,杀无赦。”(4) 为了不让帽子遮盖已经剃了发的,裹上太平军的红头巾,还下令不准戴毡帽。
清朝服饰在中国已流行二百多年,经过几代人的传承,已成为汉族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改变已经习惯的东西,尤其是不准戴毡帽,激起人们的反感,有的因为不愿去掉帽子被笞打、示众,甚至被杀。尽管蓄发易服,有种种过激的举动,也遭遇一些人的抵制,但自愿蓄发者也不在少数,据同情太平军的呤利对苏州地区的观察说: “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乐于留发,这是太平军和自由的标记。”这点在曾国藩的奏折中也有反映,由此可见太平军的服饰在南方也曾风行一时,由于这是与太平军政权相联系的服饰样式,随着太平天国的灭亡,这一服饰也随之消亡,以长发为特征的太平军却成为因此得了“长毛”的称号。
太平军掀起的一股“蓄发易服”的风潮,是历代农民起义从未有的举动,无论是汉代的黄巾起义,唐代的黄巢,明代的李自成,在起义中服饰上也有所标记,但从没有在社会上推行服饰变革,所以这是太平军的创举,但它变更的仅仅是款式形制,并非是衣冠的等级之别,洪秀全登基后立即仿效封建王朝的礼制,用衣冠区分君民士庶,维护层层隶属的统治,在实质上依然是传统的衣冠之治,所以太平军的服饰变革有种族色彩并无风俗改良的意义,与近代化无缘。
三、服饰近代化与衣冠之治的解体
服饰近代化的启动,始于以服饰变革作为风俗改良的活动,并以衣冠之治的解体作为重要的标志,这在维新运动中有突出的表现。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和早期资本主义的发生,推动了社会观念的变化,人们痛感到民智不开是中国积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欲伸民权,必广民智,欲启民智,必先革除恶风陋习对人民的禁锢,其中尤以吸鸦片和裹足所为摧残民体,有辱国格的两大公害,先进的知识分子莫不对此口诛笔伐。如果说禁烟尚是对少数人不良嗜好的整治,反对裹足却要变更上千年的陈规陋习,波及千家万户,比前者对社会的震撼面更为宽泛,其意义也更为深切。
废除摧残妇女的缠足鞋、弓鞋,是对女性的解放,也是鞋履的改制用强体、实用的观念看待人们的衣冠鞋履,势必要推动服饰的变革早在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上书《请禁妇女裹足折》和《请断发易服改元折》,认为女子裹足,不能劳动;辫发长垂,不利于机器生产;宽衣博带,长裙雅步,不便于万国竞争的时代,请求放足、断发、易服以便“与欧美同俗”,又说:“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风俗,新政亦不能行。”这就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
变衣冠中以放足启动最早,裹足本不是清人的祖制,顺治二年和康熙三年两度禁止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旋禁旋弛,连清人妇女也被汉化,穿上瘦金莲方。这种情况说明,改良习俗如果没有新观念的支持,最终免不了要被旧习惯势力所吞没。到清末维新变革成为社会思潮,反对裹足又得以避开满汉的,容易受
到统治者的支持,有的官员还带头发奖章以表彰放足的女子,所以与剪辫子相比,
但是断发易服是清王朝最忌讳的事,清初用暴力手段强制汉人剃发留辫,又岂能在清廷的子孙中断送这一祖制,然而正是断发易服又成为点燃人民大众反清斗争的火种。近代民主革命思想的酝酿是以反满的民族革命为召唤的,明亡以后剃发留辫这一辱没汉人的亡国之痛,重又在清末中升级。“毁我衣冠真正恨,扫除巢穴待明朝。”(5)“忍令上国衣冠,沦于夷狄? 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6) 被视为大清国民标志的发辫,更成为诅咒的对象,“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州之形状。”(7)一时“猪奴”、“半边和尚”、“辫发左衽之丑类”几乎成为排满、仇满的口头禅。当革命的矛头指向满清统治的时候,断发易服成为动员民众支持革命最有力的召唤。直到辛亥革命后,1912年3 月5 日临时大总统通令全国剪辫还强调:“满虏窃国,易于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以腥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以除虏俗,而壮观瞻。”
这种种断发易服的言论,虽然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情绪,但不是反清复明的简单回归。有识之士超越种族成见,从变易国民心理的角度,宣传剪辫的利害说: “夫辫发为物,即不必计其本非汉族制度,及被外人所诮辱,即以利用问题论,试执十人而质之曰,吾人具此辫发,于起居动作便乎? 吾可决其以当为不便者十而八九也。”(9) 虽然更改这沿袭三百年的习俗,会遇到旧习惯势力的种种阻挠,但是这便民实用的价值,最终又导使满汉居民不分族别地抛弃旧习,选择了剪辫易服的行为。
以剪辫易服为契机,批判封建主义的檄文,嘻笑怒骂,令人叫绝。衣冠之治集中体现在官服上,这在清代又称补服,即在褂子的前胸后背各缀一块补子,绣上飞禽走兽,以示官职的差别和道德命义,有的文章反其义而用之,说清国所以不振,是由于文官不事事,武官不能御外外侮,但能杀同类,遂致国事愈坏,民心渐离。这正是官方制度所为。谓予不信,可观各人的服饰: 文官的补服,是仙鹤、锦鸡、孔雀、云雁等等,此等鸟者,或示幽逸,或作声而唳,或容止闲暇,或供市儿之玩弄,这明明是纵容偷闲溺职,愚弄人民;武官的补服都是狮子、豹、虎、熊、彪之类,面目狰恶,设这些官治民,实以禽兽对人民也。(10) 有的对朝服从头到脚逐一嘲弄说,红顶,此物人血做成,其中含有无限冤魂,若将此物置于头上,胜于虎狼十倍;朝珠,又名奴隶圈,悬于项间,其人即永有奴隶性;马蹄袖,表示效犬马之劳,以向主人乞怜;马靴专为护足之用,套之足上,可以终日跪拜奔走。(11) 这种亦庄亦谐而又富有战斗性的檄文,在辛亥革命前夕不断见诸报端,由于它以老百姓习见常闻的官员服装做靶子,传播革命思想,更易为大众接受,使人们在断发易服的行动中,受到一次反封建的教育。
断发易服到20世纪初随着清王朝的倒台,形成自发的群众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武昌起义前一些爱国的青年就自发地割掉辫子,脱下清装,“革命,革命,剪掉辫子反朝廷(12) 成为流行歌谣。广东省宣布独立之时,老老少少争先恐后地剪辫子,一日有20余万人,中山县纷纷成立剪辫会,一直深入到农村小城镇,剪辫子成为中国人的盛大节日,许金城在《民国野史》中记述说: “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有的报纸指出,民国建立后政体、国体、官制、礼仪、历法、刑名、娱乐、住所的诸多变化,以服装的变化最迅速、最广泛。一时间“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盘云髻兴,堕马髻灭,爱国帽兴,瓜子帽灭,爱华兕兴,女兕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13) 穿着打扮焕然一新。
剪辫易服是在反封建思想指导下的风俗改良,不同于历代改元易服之举。历史上的变衣冠所变的是形制,不变的是伦理性和等级性,即使起自下层的农民起义也不例外,太平天国的“蓄发易服”,从衣冠上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之别,与清政府并无二致。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作为封建主义规章的礼制也随之瓦解。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用以维系封建等级制度的衣冠之治,由于它不平等性也遭到取缔。民国初年颁布的《服制》规定官员不分级别,都以西式大氅或燕尾服作为大礼服,裤为西式长裤。常服可用西式或袍褂,丧礼在臂上围黑纱。女子礼服,上装是对襟衫,下穿裙子。此种服制打破等级界限,不分尊卑贵贱,所以虽是官员的制服,但对生活权利的平等却起了表率的作用。即使宫廷的遗老遗少无一例外都要遵守服制平等的原则,有记载说: “宫廷内外,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补服翎顶朝珠,一概束之高阁。”(14) 真正结束衣冠伦理政治化观念的,是提出的服装制作的四条原则,他在复中华国货维持会的函件中要求制定服装的图式,指出:“此等衣式,其要点在适于卫生,便于动作 擞诰?茫?秤诠壅啊!?15)这就使得人人须叟不可离身的服装,摆脱等级制度和政治伦理的干预,促使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衣冠之治彻底解体,用卫生、实用、经济、美观的思想来制作和选择服装,使着装与现代文明接轨,这是中国服装史的重大变革。
四、展现个性自由的窗口
辛亥革命的成功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以民权、平等为核心的民主主义思想取代封建思想体系,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占有了主导的地位。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宣告了封建文化模式的终结,等级序列、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一体化的结构解体,服饰消费不再具有身份伦理的限制,还归人民生活选择的自由。虽然民众因为拥有财富多寡的不同并不能真正做到选择的自由,但是以金钱取代权力的支配地位,进入商品市场,进行等价交换,是人们摆脱身份地位的约束所能获得的最广泛的平等权利,这给个体自由在服饰领域的施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所以在西方世界通行的服装文明,在中国能得以迅速传播和实施,是社会变革的成效,也是打开国门后,汹涌而来的洋布、洋装、洋货的冲击在中国引起回应。
在中国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皇帝,至今在故宫尚保留他的这一画像,这如同玩赏钟表一样,是统治者满足追奇猎艳的心理,并无社会意义。乾嘉时期洋装开始在中国城市出现,人们对此讳莫如深,无人仿效。鸦片战争后洋货倾销中国,首先在开埠的广州、香港出现洋式打扮,女的足蹬欧式皮鞋,头戴曼彻斯特头巾,买办中也有穿洋装的,但在士大夫中绝无仅有。在19世纪末若有人提倡“易西服”,这无异是用夷变夏,为世俗所不容。宋恕力图从着装方面造成向西方学习的氛围,认为变法“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他把易西服看成更官制,改试令,设议院的前堤,这在当时乃是惊世骇俗之论,他自述“与人谈三始,犹有然之者;谈一始(按:即易西服) 则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骂,以为背谬已极,名教罪人。”(16) 中国最早赴美留学的幼童,因为辫子,受到美国孩子的嘲笑,纷纷剪辫易服。1881年下令撤回中国,穿西服成为一大罪状。驻英公使郭嵩焘为避风寒,披了一件洋外衣,竟然遭到弹劾。
然而,禁令也好,弹劾也好,都挡不住正在发生的变化。嘉庆年间的竹枝词已有“纱袍颜色米汤娇,褂面洋毡胜紫貂。”洋毡、洋绉等机器生产的洋衣料有的厚实细密,有的轻薄柔软,以优良的质地比国产的土布更胜一筹,且因为不涉及服装的形制,很早就引起国人的兴趣。在19世纪中叶据英国蓝皮书报道,在福州“几乎在每3 个人当中,就有1 人穿着一些我们的纺织品。这个论断经我国经济学史家研究认为言过其实(17)。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西方看到中国市场的辽阔,用各种手段掀起倾销的狂潮,并以价廉物美的优势占领了中国市场。洋货倾销最多的要数洋纱、洋布、洋火、洋油等等,都是有关衣食能源的生活必需品,仅衣着用料就有洋布、洋绸、洋缎、洋呢、洋羽毛、洋漳绒、洋羽线、洋被、洋毯、洋花边、洋手巾等(18),琳琅满目。以上海为例,1871年进口洋布1300万匹,1899年增至1700万匹。“通商大埠,及内地市镇城乡,衣大布者十之二三,衣洋衣者十之七八。”(19) 大量的商品导引人们的消费习惯发生变化,细致光泽的洋布成为人们时尚的用料进入千家万户。
衣料质地的改变也促进了衣服款式的变化,轻便合体的洋服逐步赢得中国人的欢心。19世纪末穿洋装还是冒人言大不讳之事,到1903年初广西梧州中学总教汉民,已经容许学生在“岁时令节,学生披洋衣揖孔孟。”(20)但仍属凤毛麟角。真正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影响的是军队的服装变革,1904年归国的留日学生从实战出发,建议军队剪掉辫子,就受到一些士兵的响应,各报刊纷纷予以宣传鼓动,1905 年端方出洋考察,随员中有一半剪了辫子,其中有翰林、道府、教员、武员等。1906年新编陆军为便于戴军帽,带头去掉辫子,一时“军界中纷纷落发辫者不可胜数”(21)。练兵处不敢公然变更祖制,拖着辫子练兵是一大累赘,不得已采取折衷的办法,下令将辫子盘在军帽内,“不准擅自裁割,”(22) 新军中有很多是留日学生,并不把这一通令放在眼里,剪发者仍然不断,这对社会很有影响力,1906年天津警察受到新军影响,剪了三分之一。(23)从军队到社会,相互促动,剪去辫子穿洋装已经不可抑制。
观念的变化,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对洋装的普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来,民主思想的传播,激励了人们对西方文明的向往,人们醉心于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理想,认为由这种理想建立的生活方式代表社会前进的方向,谁接受西方习俗,谁就是文明维新,否则就是守旧、冥顽。洋装成为西方文明的象征,被人们推崇备至,《湖北学生界》有一篇文章宣扬说,西装之精神在于发奋踔励雄武刚健,有独立之气象,无奴隶之根性,穿了它可振工艺,可善外交,可以强兵强种云云,这样肆意夸大洋装的心态,反映崇洋已经成为汹涌的社会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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